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工程监理部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量:711      

各项目监理部(组):

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2016年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积极按文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按照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在监项目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2、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增强安全质量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好监理的作用。

3、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是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

4、督促施工单位按文件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强化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是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的管理工作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消除特种作业违法、违章行为以及施工用电、消防、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隐患。

5、进一步做好每日、周、月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绝整改的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6、将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在周信息台帐及监理工作月报中反映。

请总监认真按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6月份的绩效考核,并做为二季度工地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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